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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仪器仪表制造工职业技能竞赛简介

2016-06-01 行业赛事

全国仪器仪表制造工职业技能竞赛简介

        为弘扬大国工匠精神,推动仪器仪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仪器仪表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以适应仪器仪表制造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承办2016全国首届仪器仪表制造工职业技能竞赛。
        大赛的特点是:权威性,由国家职能部门和行业团体联合主办;科学性,由专家组指定科学合理的评比细则;公正性,全程由公正部门跟踪参与;影响广泛,活动范围辐射面广、持续时间长、内容丰富多彩、规模盛况空前,媒体关注热情高,传播影响极为深远。
        竞赛原则及标准: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届竞赛预、决赛均依据《仪器仪表制造工(工业自动化仪表)》(试行)职业标准命题。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各竞赛组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排定,理论知识竞赛成绩由裁判组按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实操竞赛成绩由裁判组根据实操评分表现集体评判、计分。其中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竞赛方式:本届竞赛采取预赛、决赛两个层次进行。
预赛由各分赛区牵头单位在竞赛组委会的指导下,根据竞赛技术规程,以分赛区为单位,结合本职业技能鉴定开展相应级别预赛活动。预赛试题报竞赛办公室备案。
决赛设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采取个人赛的方式,参赛选手独立完成本工种所有竞赛项目;决赛采取统一时间、场地进行。
本届竞赛决赛工种定为:工业自动化仪表,在实操环节包括三类产品:变送器、执行器、控制器,决赛选手选择其中一类参加决赛。
        参赛范围:参赛选手为企业(行业不限)从事工业自动化仪表生产、维修人员;全国中等职业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类院校工业自动化仪表专业教师和学生。
        竞赛裁判员:竞赛裁判人员由各省、市推荐,经培训取得国家裁判员证书后,由组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竞赛奖励:本竞赛活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按照国家二类竞赛给与奖励。
        1、对在预赛中通过相关职业标准考核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在决赛中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选手颁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对获得全国决赛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奖牌及荣誉证书。由相关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对获得全国决赛总成绩第1名且为企业职工身份的选手,经全国总工会核准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5、对获得全国决赛总成绩第4-15名的选手,由相关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6、对获得全国决赛总成绩前10名的选手,由竞赛主办单位授予“全国技能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7、本届竞赛设竞赛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届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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